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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烟台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


2023-04-24 12:04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4年5月,我局修订了《烟台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办法》,每年组织1次市级优质结构评审。2020年6月,全省建设系统各类评优评奖事项全部暂停。2021年以来,泰山杯、省级建设工法、省建筑业QC小组成果等评奖类活动陆续恢复评选,其中,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于2022年恢复,因此亟需尽快启动我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工作。市住建局于2023年2月起草《烟台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审办法》,3月16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家进行集中研讨;3月13日至3月2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3月27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和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出台《烟台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推进实施“质量兴业”和“精品工程”战略,引导和鼓励工程参建各方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对建设工程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方式,不断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四、重要举措

1.严格申报程序。市优质结构工程推荐工作由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符合参评规模和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跟踪检查并初评打分,得分率达到90%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方可推荐。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评后同意推荐的工程,由主承建单位向市质安站进行申报。

2.规范复查流程。申报资料经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市质安站随机抽取3名(含)以上专家现场复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现场复查按照听取汇报,观看PPT或视频资料,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施工资料,对工程实体实测实量和回弹检测的程序进行,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不予推荐。

3.严肃评价工作。评价通过的市优质结构工程,在烟台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由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证书。市优质结构工程评价结果公布后,如发生举报、投诉主体结构质量达不到优质结构标准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撤销市优质结构工程。

五、解读部门: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刘庆顺

联系方式:0535-210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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