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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的公示


2019-01-28 15:55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鲁建办字[2011]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烟台吉华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的企业有意见的均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窗口。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5-6631665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

邮政编码:264000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8                        

 

2019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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