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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一封信


2019-05-09 08:57


广大市民、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毒瘤,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按照上级部署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相关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请及时向我局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建筑市场领域。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黑恶势力恶意竞标,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程寻衅滋事、恶意投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和渣土运输,煽动闹事,恶意阻拦施工等。

2.房地产市场领域。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房地产“黑中介”恶意挪用客户资金,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新建物业小区装修材料强买强卖、装修垄断等。

3.村镇建设领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等。

4.行政执法领域。以暴力手段阻碍、干涉执法等。

5.住建领域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地点: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市观海路23号2号楼401。

2.举报电话、信箱:0535-6918005;ytzjjzgk@yt.shandong.cn.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并及时将线索情况上报市扫黑办。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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