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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行业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2019-05-09 08:58


1.东营市东营区吴某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1年以来,吴某伟纠集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东营市东营区某慢摇吧收取保护费,期间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吴某伟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组织陆续向赌博等非法行业以及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等行业延伸,先后在东营区胜凯小区、东利名城小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垄断上料、降水等工程,并在东营区东城清风小区、府前小区、阳光100小区附近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向个体商贩强行收取物业费。该组织形成以来,大肆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6起,欺压残害群众,在东营市东营区一定区域和行业内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该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起诉29人,判处刑罚29人,其中1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处罚金175万元。

2.烟台海阳市修某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04年以来,修某波纠集修某刚、杨某等人,利用地缘优势,多次对海阳市生产村范围内土石方、外墙保温、外墙涂料、供砂石料等工程施工方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2010年以来,修某波先后注册成立物业管理、置业、广告、建筑安装工程、出租汽车等公司。借助自身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对他人产生的“威慑力”,组织成员采用“硬暴力”与“软暴力”相结合的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逐步垄断了海阳市生产村范围内的土石方、外墙保温等附属工程,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该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起诉9人,判处刑罚9人。其中,判处修某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对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3.济南市历城区王某文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为承揽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原章灵丘一、二、三村范围内的土石方等基础工程,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中新国际城项目、中建锦绣天地项目、龙湖春江郦城项目、将山东路市政道路项目施工前后,王某文等人组织村民以占地补偿不到位等借口,采取语言威胁、用石头恐吓、到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周围静坐等手段,阻挠中标公司施工,迫使项目发包方与其谈判,然后由王某文等人向发包方提出由其指定的公司进行承包施工,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及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该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起诉24人,判处刑罚24人,其中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处罚金90.4万元。

4.聊城冠县吴某占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0年以来,以吴某占、赵某荣为组织、领导者,李某、杜某为积极参与者,郭某刚、郭某林等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冠县先后成立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为催还高利贷非法侵入苏某住宅,非法拘禁苏某、于某;强迫冠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让已中标的建设工程;干扰政府部门正常工作,威胁冠县交通局执法人员,恶意举报冠县经信局干部;向银行恶意举报,阻止给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干扰企业经营;到银行滋事,逼迫银行给相关企业违规发放贷款。

该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起诉15人,判处刑罚15人,其中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处罚金214万元。

5.枣庄滕州满某然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2年以来,满某然拉拢刑满释放、社会闲杂人员在其周围,以“各拉队伍、抱团发展、相互帮衬”的方式在滕州市迅速形成了以其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滕州市大肆开设赌场,并利用组织“威名”逼迫竞争对手放弃竞标,承揽建筑工地土石方,以威胁恐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攫取非法利益。满某然等人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几十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该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起诉17人,判处刑罚17人。其中,被告人满某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零六个月至两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万至2万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163万元,没收犯罪所得和作案工具四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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