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新闻>通知公告

【分配对象】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公示(2020年1月)


2020-01-23 08:36


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烟台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现对2020年1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 55 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月24日—2020年2月2日(10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 2020年2月3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

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 zjj.yantai.gov.cn),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栏。

监督电话:6615085

 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公示名单(2020年1月).pdf

 

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0年 1月 23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