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文件,删除了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建筑节能认可相关内容。
拟稿:王娅妮 谢凯 编辑:王秋晨 审核:郎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