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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408号:关于“市区内过街天桥增加无障碍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2021-10-28 16:11


付培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内过街天桥增加无障碍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设施的设立,是体现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民素质和公德意识提升的重要体现。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充分考虑人的需求是无障碍设施建设亟待解决和改善的问题。

一、做好前期规划工作

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要提前谋划,尤其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从残障人士、老年人、儿童等使用的安全性、方便性、实用性考虑,对于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住宅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要规避先建设后改造的模式,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跟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中要认真落实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定,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以及城市道路施工图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建筑单体主要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公共通道、无障碍客房、轮椅席位、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等以及城市道路的盲道、坡道等。确保项目设计过程中,对无障碍内容进行同步设计。

三、对已建项目进行合理改造

对已经建设的项目,特别是公共设施、城市道路、人行天桥等存在无障碍设施缺少或不实用的情况,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改造,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用途和使用群体,切实的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

四、强化经费落实和管理维护

完善建设项目改造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强化维护保护无障碍设施意识,对违规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行为予以处罚,形成自觉维护无障碍设施、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的良好风气。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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