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第二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的公示(01032021122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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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的情况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6918056 联系地址:观海路2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