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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六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2021-12-31 11:09


关于2021年第六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对近期申报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龙口阳光海岸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壹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35-6918056

 

通讯地址:烟台市观海路23号

 

邮政编码:264000

申请晋升和延续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评审意见.docx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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