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市第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审核情况的公示(01082021123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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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我局对2021年第二批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电话:0535-6918056 邮编:264003 通讯地址:烟台市观海路23号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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