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市等有关部门出台文件对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但在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方面,缺少专门针对城市房屋拆除工程的专项管理制度,基层监管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清、标准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为补齐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制度短板,统一管控标准、厘清责任链条,制定本专项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规程》《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出台目的 为从源头管控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规范防治措施和监督管理流程,切实做好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防治职责 分别划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专属扬尘管控责任,解决以往责任模糊、推诿扯皮问题。 责任主体 | 防控职责 | 建设单位 | 1.源头资金管控:将扬尘防治费用单独列入工程造价,足额拨付,不得克扣、削减防尘专项资金; 2.合同约束管理: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标准、责任划分与违规追责条款; 3.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流程监督检查; 4.兜底管控责任:未聘请监理的项目,自行承担全部监理环节的扬尘管控职责; 5.长效抑尘责任:拆除完工后闲置超过3个月的地块,必须落实绿化、全覆盖防尘网、铺装等长效抑尘措施。 | 施工单位 | 1.方案与人员管理:编制拆除工程扬尘防治专项方案,配备专职扬尘管理员,负责现场日常巡查; 2.技术交底管理:对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开展逐级书面防尘技术交底,留存完整签字交底记录; 3.公示信息管理: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负责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 4.分包统筹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分包单位落实自有作业区域的防尘措施; 5.现场措施落地:全面落实围挡设置、湿法作业、车辆冲洗、渣土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覆盖等全流程防尘措施; 6.智能监控管理: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工期超3个月的大型拆除工程,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住建部门监管平台。 | 监理单位 | 1.监理规划管理:将扬尘防治纳入项目监理规划,编制专项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2.方案审批管控: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监督方案落地执行; 3.日常巡查管控: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核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巡查台账; 4.违规分级处置:发现扬尘违规行为,先责令限期整改;严重违规的可下达停工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的,及时上报住建主管部门。 |
(二)防治措施 对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作出明确要求。 管控环节 | 硬性标准要求 | 现场围挡 | 市区主要路段围挡≥2.5m;一般道路≥1.8m,连续密闭硬质围挡。 | 湿法降尘+大风管控 | 全程雾炮、喷淋湿法作业;爆破拆除前淋湿建筑,爆破后立即抑尘;6级及以上大风禁止露天拆除作业。 | 场地硬化与车辆冲洗 | 出入口、建筑垃圾堆放区全部硬化;出入口专人冲洗车辆。 | 建筑垃圾存储清运 |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暂存物料全覆盖防尘网,严禁现场焚烧、填埋。 | 完工闲置地块管控 | 拆除结束闲置超过3个月,必须绿化、铺装或全覆盖抑尘。 | 智能化监控 | 建筑面积≥5000㎡或工期>3个月拆除工程,安装扬尘监测 + 视频监控并接入监管平台。 |
五、关键词 拆除工程: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进行拆除的工程。 扬尘污染防治:针对施工、裸土等污染源引起的大气悬浮颗粒物污染进行预防和控制。 六、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0535-210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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