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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贯彻落实《烟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03-27 15:41




一、出台背景

为统一规范全市存量房交易管理标准,补齐存量房交易监管与服务短板,2026年2月份出台《烟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为保障该办法落实落地、细化执行标准、明确各部门职责、打通业务办理堵点,指导各区市构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体系,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本通知。

二、出台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建住房〔2026〕4号)等相关规定。

三、核心政策要点

(一)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网签备案有什么用处?

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市全面执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经住建部门完成网签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办理以下业务的必备材料:

1.二手房不动产过户登记;

2.银行商业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示:无论是找中介买房,还是买卖双方私下自行成交,全部交易场景都要办理网签备案,实现全覆盖。

办理渠道对照表

交易情形

去哪里办网签备案

办理说明

通过正规房产经纪机构成交

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

已完成备案的中介机构拥有交易系统操作权限,由中介协助完成网签,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违规将依法处理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不找中介)

1.政务服务中心存量房网签备案窗口2.存量房交易系统线上自助办理

1.各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买卖双方直接到场办理,享受官方网签服务

2.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系统自助进行网签备案

(二)办事会有哪些变化?

1.部门之间打通系统数据:存量房交易系统和不动产登记、公积金、银行机构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2.尽量少交纸质材料,用信息共享替代纸质合同报送,逐步实现二手房相关业务线上“无纸化流转”;

3.各区市梳理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受理条件,压缩办事环节,提升办理效率。

(三)遇到业务问题找谁?政策哪里可以看得到?

1.政策宣传查询。

住建部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发布办事指南;不动产、公积金、各银行网点张贴政策明白纸,方便群众查阅。

2.问题反馈路径。

买卖二手房遇到网签备案业务难题:先向所在区市住建部门咨询协调 → 区市无法解决,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处置。

四、群众常见疑问

1.我自己私下买卖二手房,必须网签吗?能不能跳过网签直接过户?    按照政策要求,2026年4月1日后,所有存量房交易都需要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合同是不动产登记、贷款办理的必要要件,不能跳过。自行成交直接去政务服务中心网签窗口就可以办理,不需要找中介。

2.房产中介不给做网签怎么办?

只有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才有系统操作权限。遇到中介拒绝、违规操作,可以向属地住建部门反映,主管部门将对违规经纪机构依法处置。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烟台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535-6905980。